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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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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申诉针对哪些范围

说到申诉,可能大家都一头雾水,不知道申诉是什么。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而提起的申诉,一般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那么,刑事申诉针对哪些范围?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申诉针对哪些范围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人民检察院省、市、分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我们应如何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 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申诉人需提供以下申诉材料:

  1、 申诉书一式两份,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方式。

  2、 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 其他证据材料。

  ()申诉书的格式。

  许多群众来检察院进行申诉时,没有申诉书。申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刑事申诉所必须的材料。刑事申诉书有法定的格式。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申诉针对哪些范围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从上文介绍可知,申诉是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诉求,而不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不同,上文作了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文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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